家居建材业召回制度仍空白
时间: 2016-08-01
如今,汽车、食品、药品、玩具等领域都已经陆续有了相关的召回条例,而与普通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家居与建材业,却不见有任何动静。莫非是普通百姓无此需求,还是业内企业害怕承担责任,抑或是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不够重视?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始于美国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始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由美国律师拉尔夫发起运动,呼吁国会建立汽车安全法规。他努力的结果,就是该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的问世。该法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公开发表汽车召回的信息,且必须将情况通报给用户和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免费修理。1969年5月,美国媒体抨击欧洲和日本车商生产的汽车存在产品缺陷,尤其是蓝鸟漏油和丰田可乐娜刹车故障问题,这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而后在6月1日,日本《朝日新闻》报道了此消息,同样在日本引起巨大震动。同年8月,日本运输省修改了《机动车形式制定规则》,增加了“汽车制造商应承担在召回有缺陷车时公之于众的义务”的内容。自此,对存在质量缺陷的汽车召回便从美国开始实行,并蔓延至日本。
“顾客购买了价高、大型产品之后,发现质量问题频发,是该保持沉默还是及时向产品经销商和生产商反映与投诉?我相信,稍有一些维权意识的人,都会选择后者。因为大家都明白,除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之外,问题产品还会危及使用者的生命。”
家居建材业召回制度仍空白
“与汽车一样,特种建材和家居产品也属于高价类大型产品,同样也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为何不引入汽车召回制度,对缺陷产品实行召回呢?”记者问。
“其实,类似汽车召回事件,也曾在建材与家具行业发生过,只是商家和生产商不愿意向外透露而已。”刘总回答道,“其缘由不外乎这么几点:一是怕损害自己的品牌信誉;二是怕产品销售量急剧下降;三是怕受到当地职能部门处罚。”
召回制何时引入家居建材业
面对国内家居建材行业产品质量问题频发,召回事件时有发生的现象,国内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与法律制定权力机关缘何不抓住这个契机,尽快制定相应法规,把召回制度引入到家居建材业中?
要想在国内的建材与家具业实行产品召回制度,绝非易事。”刘总认为,要实行召回制度,企业自律是一方面,强制性标准是另一方面。而国外之所以能够在家具行业运用法律形式开展产品召回,是因为他们的家具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有着严格的召回制度,且产品召回很普遍,也确实很好地维护了市场环境,提高了产品质量。家具产品与消费者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召回制度的缺失只能令劣质产品有机可乘。
“纵观国内汽车、食品、药品、玩具等领域,都已经陆续制定了相关的召回条例,就连业内曾经喊了多年、久拖不决的‘汽车三包’,如今也执行三个年头了。可是,尽管大环境喜人,但坦率地说,对于家居行业召回制度的形成我并乐观,也不抱有多大的希望。”刘永民告诉记者。此外,“因为家具和建材行业涉及面很广,种类又繁多,分类还极度细化,即便是制定一个行业标准,也是进行了旷日持久的筹备后才稍有眉目的,更不用说是为一个行业庞大、种类繁杂的家具与建材业,制定诸多个召回制度了。”他进一步介绍道。
“再者说了,即便是国内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能根据家具和建材行业中每个产品的特质与可能存在的潜在缺陷,制订出相应的召回制度,但落地又是另一回事,操作难度将会很大。比如,已经安装好的门窗、橱柜、卫生洁具、家居,尽管存在产品缺陷,又怎么单独召回?它们不像家电和汽车这么简单,可以随时搬动或移动位置。
(来源:中华建筑报)